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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时间:2019-01-11 11:2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日前,西安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全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政发〔2018〕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即日起废止,原方案中目标、任务和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另,本方案中各项任务及工作分工,将根据省、市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再行发文明确。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为全面对标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实现空气质量追赶超越。按照“治霾十法”,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2018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4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6微克/立方米;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2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6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1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治霾、精准施策。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找准病根、搞好顶层设计,又要抓住要害、强力攻坚克难,确保数据真、监控真、叫板真,任务实、措施实、责任实,部署快、推进快、见效快。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在应急响应时期,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治标,削峰降值、遏制大气污染严重态势;更要冬病夏治、四季长治,着力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提高治霾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长效性。

坚持协同治霾、合力攻坚。树立大局意识,打破“城墙思维”,聚焦区域特点,实施协同应对,落实汾渭平原及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坚持群防群治,强化同防同责,调集各方资源,集中全民力量,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氛围;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模式,构建防控体系,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整体协调推进。

坚持铁腕治霾、严管真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夯实“行业牵头、属地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敢于动真碰硬,加大追责问责,实施铁腕行动。建立完善全链条、无缝隙、闭环式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管控,实施点对点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治霾高压态势,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9年,完成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新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建设项目,对现有的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秦岭办等参与。排名第一位的牵头部门为总牵头部门,下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按照区域功能区划分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市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实施落后产业、行业清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参与)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逐年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

严禁新增水泥、铸造、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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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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