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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时间:2020-01-08 09:49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应急行动,并完成应急处理情况的上报,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

六、总结评估

(一)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效果做出总结,对预警应急时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气象、经济、能源、生活等各方面数据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对应急措施的效果、应急程序的响应、各部门的执行以及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预测,检验各项应急措施的实际改善效果,科学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针对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做进一步补充完善。

应急终止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及各成员单位针对应急响应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以便进行评估及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奖惩

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七、应急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聘请有关管理人员和领域专家对应急组织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培养组织协调、监测预警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有计划的开展相关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组的应急工作能力,明确自身职责及处理方法。

2.培训计划

(1)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的培训

邀请一些其他城市参与过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及环境应急专家开展讲座,现场进行交流及应急事故纪录片的播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的培训

邀请本省、市的环境应急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加深对预案内容的认知,明确各成员的应急职责,并指导成员在实际应急工作中如何处理问题,每年组织两次。

3.培训要求

(1)各成员应充分重视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预案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在实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意识及能力。

(2)参与培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应由单位其他人员替代,每次培训会议、预案中所涉及的各个现场工作小组的人员必须到位。

(3)参与培训人员必须仔细听讲做好笔记,保证培训质量。

(4)所有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培训,遵守课堂培训纪律,不准吸烟和喧哗。

(二)演练

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预案进行综合演练,应急演练重点考察和培养各应急组织机构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联动能力,并对各种响应方案实施效果进行模拟,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1.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检查表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晋江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确定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协调问题;根据演练结果修正和完善应急预案;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分析培训需求;同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体应急人员及市民的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

2.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针对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动用本市相关行政机关及重点企业的应急力量进行全面演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方针和“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科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周密组织、统一指挥、分步实施、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3.演练策划组

组长: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主任

成员: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成员

演练方式:实战演练、桌面演练。

演练频次:实战演练每年一次、桌面演练每年两次。

策划组应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4.演练参与人员

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应包括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所有成员。

5.演练的内容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演练的内容可包括:监测预警、工业污染应对、机动车污染应对、扬尘污染应对、生活污染应对、健康防护、宣传报道、气象干预、后勤保障等。

6.演练规定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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