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27 08:59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胡洪营
11月14日,宁波再生水循环利用学术研讨交流会,在宁波顺利召开。会上,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以《再生水利用的政策规划导向与途径探索》为题作了主题分享。

胡洪营强调再生水利用的政策规划、效益导向途径探索及发展建议,指出国家政策从鼓励到列入国家计划,强调再生水作为“商品”属性,提出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管理机制、转型升级污水处理厂、以生态循环利用为导向规划城市水系统、推动产业化发展等建议。
01再生水利用的政策规划导向
国家非常重视再生水利用,早在1988年出台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就提到鼓励污水再生利用,之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直到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表示国家对再生水利用的鼓励。

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是发改委和国家层面首次单独针对污水资源化利用出台的文件。该文件标志着国家将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升为国家计划,成为污水处理进入资源化新阶段的标志性文件。该文件为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遇。随后,又有多个文件发布,形成了“1+N”文件政策,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

该文件对再生水利用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意义进行了详尽的整理,特别强调了优化控制结构和增加水资源供给的重要性。
胡洪营指出,宁波作为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城市,再生水利用在解决水资源供给问题方面,成为了城市供水系统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在《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各部委正积极推进试点和示范项目。
首先,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直接推动,并被纳入相关文件中。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发改委、水利部共同开展了两批试点,第一批涉及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等19个城市;第二批也有19个城市入选,并为这些项目提供了相应支持。此外,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科技部、住建部、水利部共同实施。


除此之外,宁波市被选为水利部开展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之一。该试点的核心内容聚焦于再生水的利用与配置,其工作范围涵盖了再生水利用的多个方面。具体而言,试点将致力于优化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的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的应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的生产与输配设施,并建立完善的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以推动试点建设的全面发展,形成一个综合性的示范项目。
胡洪营表示,水利部推出的这个示范涉及到的场景比较多,29个省市、78个城市都在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2024年发改委和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实施《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以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遴选5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再生水利用率目前低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个百分点,再生水利用率目前高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
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在省市层面,各个省市也有自己的规划,比如各省市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胡洪营介绍,《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中明确提到,要提升污水资源利用水平,将再生水纳入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配置体系,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再生水多元利用,重点推进生产生活用水再生水替代,再生水直接替代生产生活用水,逐步实现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工业、服务业用水应供尽提,可替尽替,推动工业生产用水的首要来源。同时,鼓励用水大户、运营单位合作建设再生水管道。

编辑: 赵凡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生物学教研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