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四川省自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8 13:13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

《自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四川省自贡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27.9%以上,力争下降31.4%以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详情如下:

自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全域协同共治,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27.9%以上,力争下降31.4%以上;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8.98%、8.61%,挥发性有机物(VOCs)完成省下减排任务,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0.34万吨、0.06万吨、0.44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9.5%。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严把产业准入关。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产业准入门槛。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要求分阶段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规范设立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和烧结砖瓦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优化运输结构。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按要求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问题严重、经整治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定期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落实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依法依规查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整治。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落实国家工业炉窑行业规范和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高耗煤项目改造。到2020年,完成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舒坪生产基地和四川自贡驰宇盐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升级改造。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应达到超低排放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2倍削减量替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加强VOCs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推进有机化工、医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按省上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