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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5-05-28 10:46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发〔2025〕27号

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

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印刷行业源头减排与精准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印刷行业,通过细化管理要求,从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管理、末端治理三个方面提出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豁免条件,确定各方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切实规范和引导企业分环节开展VOCs治理提升,不断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扎实推进VOCs深度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健康效益“三提升”,不断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原辅材料替代

1.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油墨方面,优先选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T 38507-2020)表1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相关限值要求的。清洗剂方面,优先选用VOCs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T 38508-2020)表1中水基清洗剂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的。胶粘剂方面,优先选用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20)表2和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的。实现低VOCs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替代率显著提升,切实降低源头排放强度。

2.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建立“白名单入库—企业申请—分级审核—长效管理”的豁免模式,按照自愿原则,有豁免意向的企业可以依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豁免类型及条件(附件1)、豁免申报流程(附件2)开展豁免工作。豁免之后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如已建设末端治理设施的,可停止运行,新建企业可不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二)严格做好无组织收集

1.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产生废气车间优先采用负压收集,采用局部集气罩的,严格落实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当废气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使用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油墨、胶粘剂、稀释剂、清洗剂等物料存储、调配、转移、输送等环节应密闭。

2.提升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鼓励印刷行业积极开展生产设施智能化、密闭化改造。鼓励开展集中供输墨系统改造,通过密闭化管道传输油墨,进一步减少油墨损耗,降低车间污染物无组织浓度。鼓励开展印刷机自动清洗装置改造,实现橡皮布、墨辊机械化清洁,减少清洗剂用量,避免人工清洗耗时且高污染问题,通过设备技术升级助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三)提高末端治理效率

1.依法依规淘汰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按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对淘汰类的技术设备加快推进治理提升工作,根据废气排放情况针对性开展项目设计,实现有机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保障处理效率。

2.做好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及时更换吸附剂、过滤棉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VOCs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应及时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开展印刷行业摸底,牵头开展全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库建设,推动建立“企业推荐+供货商自荐+协会审核”的准入机制。全流程做好各级审核的技术支撑和帮扶。推进豁免后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豁免后信息更新和排污许可证变更,对弄虚作假企业取消豁免资格。

(二)新闻出版部门。通过新媒体平台、行业日常管理等渠道,积极宣传全市印刷行业豁免政策,解读豁免政策红利,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源头替代。宣传豁免标杆企业经验,对虚假提供豁免信息的企业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豁免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营造“源头减排、高效集约、绿色生产”的行业氛围。

(三)印刷行业协会。制定包装印刷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豁免企业自律公约,帮助企业落实好自身环境管理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企业的豁免指导和集中申报,开展原辅材料库建设和动态更新管理。

(四)企业主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通过原辅材料替代、设备升级改造、规范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健康效益“三提升”。申报豁免的企业要严格依照相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信息。已完成豁免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原辅材料供应商、原辅材料VOCs含量等关键信息变更时,应于5天内报行业协会或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工作计划

(一)摸底排查。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情况、排污许可登记情况、环评审批情况、对辖区内印刷行业开展全面摸排,6月15日前,建立动态更新台账,确保印刷单位应纳尽纳,为下一步综合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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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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