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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债令”实施后,环保企业清收账款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5-08-06 09:35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简乾

为缓解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压力,2025年6月1日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付款期限,《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条例》的施行,为环保行业应收账款的解决注入了有效的“强心剂”。《条例》发布至今约有两个月,为环保行业带来了哪些影响?环保企业在应收账款方面到底面临哪些现实问题?

近年来,应收账款这一长期存在且日益严峻的挑战,正悄然侵蚀着行业的活力与创新动力。为缓解中小企业压力,2025年6月1日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付款期限,《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条例》的施行,为环保行业应收账款的解决注入了有效的“强心剂”。《条例》发布至今约有两个月,为环保行业带来了哪些影响?环保企业在应收账款方面到底面临哪些现实问题?

01

账款拖欠严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缓解压力

近年来,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5.86万亿元,同比增长9.7%;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70.3天,同比增加4.0天。

据相关报道,工信部完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2024年共处理投诉4.8万笔。

环保企业的应收账款也居高不下,如同一道沉重的枷锁。根据中国水网统计的环保企业2024年业绩报告中的应收账款情况,228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为3492.17亿元,有48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甚至超过了营业收入,不少环保企业甚至已在财报中计提坏账。

账款拖欠问题已经成为燃眉之急,到了必须系统化治理的阶段。从去年起,国家就一直出台各项政策,推进账款清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今年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法规层面,6月开始施行的《条例》与其形成呼应,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

凌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凌建军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大部分环保企业都符合这一规定。

他认为国家此次修订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与当前的大环境有关系。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在创新、解决就业等方面具有更强活力,且待支付的款项金额较小,偿还难度低。保障解决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有助于改善市场环境,改善就业,激发创新活力。

02

针对清收痛点,条例对症下药

在笔者采访过程中多位环保企业人员提到了,环保行业作为典型的To G型行业,面对的主要客户就是地方政府。一般情况下,环保企业是万万不愿意与其对簿公堂的。

但在企业请求支付款项时,时常会吃闭门羹,还常会被相关单位以走流程、环保工程达标与否、负责人变更、等待审计等种种理由延期支付账款。环保企业解决无门,这也导致它们最终选择诉讼自救。

此次《条例》中,也对此类情况做出了规定:

如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备案、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在追讨欠款的时候,甚至会遭遇恐吓或威胁。针对这一现象,《条例》第二十条也进行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出付款请求或者投诉的中小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打击报复。

此外,《条例》也声明,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做出处罚,例如第三十五条就表示: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提出付款请求或者投诉的中小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恐吓、打击报复,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条例》发布后,好消息也进随即传来,6月10日晚,中国一汽、广汽集团、东风汽车、赛力斯集团、吉利汽车集团、长安汽车纷纷承诺,坚持执行不超过60天的供应商账期。

而在6月11日凌晨,比亚迪汽车发文称,为落实国家及相关部委就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为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比亚迪汽车宣布将供应商支付账期统一至60天内。

可以预见,未来环保行业的应收账款问题或也将逐步改善。

凌建军谈到,当前《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条例》正式实施不久,具体效果还需要时间发酵,才能进一步展现。但他能明显感受到,政策下达后地方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重视程度更胜以往。据公司同事反馈,此前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一面都比较困难,但近期能感受到,和相关人员的对接和沟通渠道更顺畅了。

不过也有企业反映,虽然目前与相关部门人员的沟通更加顺畅了,但是款项落实的具体推进,效果尚不明显。

为解决应收账款问题,不少企业成立了清欠小组去与政府部门商谈。但凌建军表示,所谓“商谈”说白了就是妥协,到手的款项最后会打折。几亿的项目款退让一两百万或一两千万,企业还能接受,但一下子打五折,只给一半的款项,环保企业是无法正常运营下去的。

银行方面,凌建军表示,今年春节后,银行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态度更为积极,融资的渠道相对而言变多了。他相信下半年将会迎来更大的变化。

凌建军的预感没错。

6月13日,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今年国务院明确在今年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部分资金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这一政策已经逐步落地。

5月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湖南省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根据当地官媒报道,此次方案中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湖南省新增债务限额182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1465亿元,其中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200亿元。这意味着湖南计划今年发行2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用于专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而其他部分省市也将有类似安排。

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202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显示,财政部分下达广西第二批新增限额为495亿元。本次新增债务限额共4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主要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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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6月16日,云南省人大对外公布了云南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财政部下达云南省新增债务额度1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217亿元。专项债务额度955亿元,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230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356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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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除了安排356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以外,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务额度369亿元,也可部分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03

企业有哪些建议?

凌建军呼吁,应收账款应优先中小微民营企业中的新三板企业、北交所上市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这些企业的报表充分披露了财务情况,税收透明,审计规范;二是,这类企业占比不小,数量庞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的就业与收入问题;三是,民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最大动力,这些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承担着技术创新的重要任务。它们的正常运营,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新的动力。因此,地方政府清偿欠款应优先考虑它们。

凌建军认为,首先,当前最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做到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那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条例》的有关规定。凌建军强调,它们的真正落实非常重要,可以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项目与签订项目合同提供法律、规定与制度保障。

第三,政府要建立完善的、可实行的清偿欠款的机制,形成科学决策。因为政府对民企的欠款有多有少,其中涉及到分配公平的问题,所以要建立公平、科学的清偿机制。避免倒逼民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陷入长期的拉锯战之中。

虽然《条例》等清欠账款相关的政策发布后,环保行业应收账款的问题有所改善。但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专访时认为,这也加大了社会资本和承包商面临的现金流压力,因为这些企业迫于上述条例要求,需要给下游中小企业支付账款,但上游地方政府的欠账问题并没有明显改善。

上半年,薛涛走访了大约50家环保企业,深入了解了企业目前面临的难题和困扰。他也发现一些以前未曾暴露的问题:各地水务公司是政府部门拖欠费用的大户,这些企业很多都是本地国企,不太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账期问题,因此其欠款问题更为严重,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更高。但作为当地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只能沉默应对。

薛涛说,在与环保企业交流过程中,企业普遍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保障项目运营费用。如果地方政府支付能力不足,他们希望能够有更高层面的政策措施。

针对地方政府财政承压、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薛涛建议,在土地财政收入下滑的背景下,公共服务的价格体系应尽快调整,进一步落实污染者承担费用的理念,而不是过度依赖财政支出或补贴。同时,应严格落实保障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费用。对于历史欠款问题,如存量PPP项目,应尽早出台可预期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

薛涛称,在目前地方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以及环卫项目的健康运行,避免出现停止运营或运营质量下降的风险。据估算,这一金额缺口约为1000亿—2000亿元,加上往年欠款,总计约4000亿元。他认为,通过调整公共服务价格机制,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面对未来,很多企业家还是既乐观又谨慎的。

凌建军在采访中就提到,一方面,国家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下半年各项政策持续推进落实后,应该会有更明显的效果。例如专项债就为民营中小环保企业提供了一个机遇期;另一方面,企业还是要修炼好“内功”。

他认为,在此背景下,民营环保企业一定要抓住这一融资与专项债的窗口期,敢于上项目,敢于投资。此外,随着国内环保项目建设期的饱和,城市更新与“出海”也成为了包括环保企业拓展市场的重点。东南亚、中东、非洲、南非等海外市场正是环保行业需求的高发期,中国环保企业目前已用拥有优秀、成熟的技术,一定要抓住机会走出去,拓展环保市场。他透露,凌志环保也在孟加拉落地了项目,迈出了“出海”的重要一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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