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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下发:扬尘治理实行一票停工制

时间:2017-02-04 13:22

来源:中国大气网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3.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4.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研。2017年3月底前,完成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溶剂使用、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研,编制重点行业排放源清单,初步摸清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十三五”时期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5.开展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7年6月底前,对52家有机化工企业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改造,对有组织废气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催化燃烧、热力焚烧,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储罐呼吸和装卸过程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要对逸散挥发性有机物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去除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6.强化餐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整治,2017年5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27.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按照具体到车牌地址、具体到车主信息、具体到乡镇(街道)责任人、具体到奖惩措施“四个具体”要求,查清全省剩余黄标车车源,严格车辆注销手续,确保2017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剩余黄标车。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28.加快车辆拆解。加快提升全省机动车拆解企业自动化作业水平,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拆解企业设备升级改造步伐,提高报废汽车拆解效率,力争做到即收即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等要求,加强拆解企业监管,实施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前后桥、车架打孔或切割措施,严防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二手车市场。2017年对移送的黄标车、报废汽车做到即收即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

29.加强新售车辆环保管理。组织开展对汽车4S店等新机动车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内销售的新车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新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求,自2017年起,对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售车辆,一律不予挂牌。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环保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

30.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废气排放治理工作,逐步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三标准。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质监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

31.开展在用机动车冒黑烟及超标排放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专项检查,严把机动车环保检验关口;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认真筛查尾气超标车辆,全面开展冒黑烟车及超标排放车辆治理,严厉打击车辆冒黑烟现象,有效遏制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并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重型柴油车监管,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责令限期安装,并达到排放要求。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2.持续打击黑加油站。持续深入排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2017年1月底前,坚决取缔所有黑加油站。2017年2月,对全省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取缔不到位、死灰复燃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责任。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

33.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开展全省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年度内市、县、乡三级成品油检测实现辖区内加油站、油库全覆盖,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行为,保障国Ⅴ汽柴油供应。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商务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公安厅、质监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

(六)强化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

34.成立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全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错峰生产、污染管控的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推进、奖惩问责等项工作。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实行每天24小时轮班值守、研判、调度,研判污染天气状况,及时指挥,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冬防措施。

责任单位:省指挥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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