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陕西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07-18 09:48

来源:延安市政府

19.加强交通污染管理。因地制宜推广渣土车管理“宝鸡模式”,加强对城区渣土车、货运车、农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覆篷布、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延安城区渣土车管理工作由宝塔区政府(区渣土办)牵头,交警部门配合。(市交警支队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0.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各拆迁工地实施拆除作业前,拆迁责任单位需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根据地域不同,拆除作业采取不同的措施。城郊区采取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主城区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人口密集区及主干道临街区域,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同时覆盖防尘网;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由拆迁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21.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混凝土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

22.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所有列入原环境保护部《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3.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必须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并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废气需检测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市工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对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完成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VOCs(油烟)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并按国、省相关规定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对辖区城市夜市、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8月1日前,对露天烧烤要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延安市区及各县区县城大气污染治理区禁止露天烧烤。(市城管局牵头,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作,储油库和加油站必须完成一次、二次和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市交通局于2018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市商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牵头,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

开展煤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在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复检复测,严控无组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砖瓦、石灰等烧结窑炉应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设备,集气效率、除尘效率达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环保护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5.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2018年7月1日前对“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市工信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

26.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减排清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建立市区及各县区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及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县区政府于8月1日前完成本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报送市大气办备案。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必须于9月底前出台相关文件并负责重大节日期间各县城主城区内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县区政府负责)

27.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制作72小时分县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公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强化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市气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8.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