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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03-01 11:26

来源:来宾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辖区“散乱污”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明确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及周边“散乱污”企业。加强对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和砖瓦、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对建材(含混凝土搅拌)、有色、火电、水泥、砖瓦、碳酸钙等企业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等环节的巡查、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紧盯污染过程重点时段,对火电、水泥、砖瓦、陶瓷、木材加工、制糖等高排放企业,特别是城区及周边的企业,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

(六)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专项行动。

根据自治区预报预警信息,结合自动监测数据变化,按照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加强联防联控,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污染天气过程期间,重点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实。各级党委、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来宾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职责分工,解决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布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消灭监测盲区,精准分析污染源和污染成因,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聘请专业团队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PM2.5源解析研究及源清单更新、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和源解析研究。引进专家团队,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解析并提供针对性管控建议,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按照“一行一策”、“一企一策”开展工作,深化“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边反馈、边完善”工作模式。根据自治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环境空气检测网络的作用,对节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重大节庆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等工作。

(三)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改善情况按月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发布。对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各县(市、区)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并在应急结束后通报应对情况。建立调度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各县(市、区)、各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及时宣传我市开展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问责。

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县(市、区)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附表:来宾市 2019 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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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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