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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7-11-03 09:25

来源:陕西环保厅

11月2日下午3时,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省政府近期专门印发了《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今天的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先生,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

下面,首先请姚晓军主任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自国务院“大气十条”2013年实施以来,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北方地区冬春季改善不明显。为此,今年8月,环保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个城市全面开展攻坚行动,提出了11方面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9项保障措施,确保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为了确保攻坚行动方案的落实,环保部联合六省市制定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等六个配套方案,对攻坚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打出一套“组合拳”,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9月28日,省委原书记娄勤俭在西安市西郊热电厂现场调研铁腕治霾工作进展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刚性治标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治本谋划好今后三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月10日,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胡和平省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打赢秋冬季和今冬明春铁腕治霾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部分省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座谈会、省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秋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攻坚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攻坚目标、攻坚任务、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攻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重要突破口,集中抓好重点区域(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城市群,兼顾陕北、陕南地区)、重点领域(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时段(采暖期)、重点行业(火电、供热、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和重点工作(削减燃煤、系统控车、全面抑尘)等方面大气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国家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即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80微克/立方米。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大幅下降,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第二部分为攻坚任务。坚持刚性治标,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环保执法,通过燃煤、扬尘、尾气等污染源治理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力推进铁腕治霾、协同治霾,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系统治本,按照减少排放、减少燃烧、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合力推进科学治霾、常态治霾、全民治霾,打好雾霾治理攻坚战。攻坚任务共包含7大项33条,第一大项是“回头看”,其余六项是两散(散煤、散乱污)、尘、车、源、燃。

1、开展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任务共1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全面检查“1+9”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补充方案,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推进。

2、以煤炭削减为重点,切实强化燃煤管控措施,任务共8条。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关中各市政府负责,实行错峰生产、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煤炭总量削减任务。二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基本拆除(完成95%以上拆除任务)陕南、陕北地区城市建成区和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其中西安、咸阳、渭南市城市建成区拆除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拆除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进天然气和电能替代、地热能和余热供暖等清洁能源利用进度;推进集中供热站等燃煤设施煤改气、超低排放改造,大幅提升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占比。四是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五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实现全省1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达标排放,不达标机组全部停产。六是省质监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对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燃煤集中供热站及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用煤单位煤质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倒逼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七是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八是省农业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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