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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22-01-19 14:57

来源:中国水网

第四节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引导各领域主动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绿色建筑、绿色景区等绿色细胞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先进典型。到2025年,80%的学校社区达到绿色创建标准,65%的家庭达到绿色家庭标准。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政策导向,构建绿色产品体系,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发展共享经济,引导推行全民绿色消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严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推进城镇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创建公交都市,建设城市慢行系统。

专栏10 生态环境保护全社会行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生态文化弘扬工程。实施高原山水文化记录工程,挖掘保护传统生态文化,持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文化传承和传播载体建设,做精做强青绣、藏毯、唐卡等传统工艺文化产业,建设青藏高原生态人文传承高地。

生态文明理念宣教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传大普及,集中推进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创建国家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打造“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等国际知名生态文明行动品牌。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组织各市(州)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持续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示范镇创建活动,实施“百镇千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力争树立一批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典型村镇。

第十三章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具体部门具体职责、具体人员具体责任,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二节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计划,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各要素各领域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本规划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向省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节 谋划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盯紧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采取自主谋划、借助“外脑”等多种形式,谋划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无废城市”试点、温室气体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能力提升等领域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重大项目。加快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重大项目成熟度,按照可行性、成熟度等因素对谋划项目分类予以推进,不断更新完善省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市(州)、园区和省直相关部门要相应建立项目储备库,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项目方可逐批申请纳入中央和省级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鼓励全省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市场渠道,密切跟踪行业发展方向,在技术、市场、业态上开展创新突破。加快建立项目转化支撑体系,推行“四督四保”机制,将重大谋划项目与在建重点工程共同调度。强化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开展重大项目实施监测及效益效果评价。

第四节 加强资金人才要素保障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增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以奖促防”“以奖促治”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方面资金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推进铁军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生态监测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等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

第五节 建立科学合理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对各市(州)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开展考核。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对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不力的、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必须严肃问责追责,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实行量化问责、做到终身追责。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在2023年年中和2025年年底,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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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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